近日,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重新印发《三亚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延续原有奖励政策,明确举报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最高奖励可达5000元。继续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以下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1.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过程中遇到的准入门槛高、办理环节多、审批耗时长,违反规定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办事事项、办事环节、办事材料或者延长办事时限的;
2.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的,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的;
3.拒绝、推诿、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门难进、脸难看、不办事的;执法不规范、以罚代管、过度执法的;
4.“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的;
5.对市场主体故意刁难、“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
6.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7.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
8.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温馨提示:以下问题不纳入受理范围:
1.自然环境条件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市场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治安或刑事案件、已进入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的纠纷争议;
3.事项办结后又以同一理由投诉举报或受理后未提供新的佐证材料的;
4.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处置、监督范围的情形。
举报奖励金额如何计算?
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实的,由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视情节和处理结果对投诉举报人实行奖励,投诉举报奖励金的数额最终以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决定为准:
1.问题线索属于严重影响三亚市企业经营活动开展或项目推进,或者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代表共性堵点问题的,经查证与实际情况相符,且被举报对象受到组织处理或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的,奖励投诉举报人5000元;
2.问题线索属于对三亚市企业经营活动开展或项目推进产生不良影响、已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影响,或者已反映过问题但有关责任单位在3个月内未采取任何解决措施的,经查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奖励投诉举报人2000元;
3.问题线索属于对三亚市企业经营活动开展或项目推进产生具体不良影响,但未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影响,经查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奖励举报人1000元;
4.问题线索属于未对三亚市企业经营活动开展或项目推进产生具体不良影响,但由于相关单位不主动、不规范、不专业等造成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感受度较差的,经查证与实际情况相符,奖励举报人500元。
举报途径有哪些?
投诉举报应当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渠道变更调整的,以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线上投诉渠道:
1.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
电脑或PAD端可登录海南12345热线官网(12345.hainan.gov.cn),或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及各级政府官网首页“交流互动”—“海南12345热线”;
手机端可登录“海易办”APP首页“海南12345热线”“海南营商环境”微信公众号“问题受理”—“12345热线”。
2.邮箱:
zmgyshjfwk0898@163.com
线下投诉渠道:
来信或来访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城运大厦9楼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邮编:572000
联系电话:0898-38221732
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来源: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